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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姐的书我都看过,我觉最好看的还是《寻百找前世之旅》,其次是《平安京之宋姬物语》《骑士幻想夜》和《兰陵缭乱》。《恨相逢》也不错啦。至于《阴阳师物语》它作为《寻找》的番外,情节有很多重复的地方,所以虽然身为v饭,我还是要负责的说一句,除了结局是好的之外,看了没有多大惊喜。《镰仓之琉度璃姬外传》还是不错的,虽然只是个番外,但写的也是相当好看的。《北欧海盗之梦物语》写的是很好,但至今都没有完结,而且一年多没更问新了,我估计要么不写了,要么就要等好久,因为最近vivi姐已经在同时写好多文了。《大唐盛世之飞鸟之恋》是vivi姐的第一本书,也没出版,答总体来说一般啦,毕竟是第一本嘛。你可以去看看她的博客哦,现在有3篇文章的连载,《血族新娘》《第101次逃婚》和《花神》,都很好看呢。最近关内于vivi姐抄袭的言论很多,但我想说,真正看过vivi姐的书的人会了解她的用心的,那些被指出的相似处,大多都是描写,情节主线和思想容是抄不来的啊。不管怎样,我会继续支持vivi姐的,希望楼主也可以看出vivi姐的用心,一起支持她。
缘起及经过 2009年1月29日,晋江碧水论坛出现一篇名为《发现一畅销大手抄袭情况严重,郁闷ing 》的帖子,作者在读vivibear的《骑士幻想夜》时,发现一段繁简混杂的文字,直觉是抄的,去网上搜索,发现原来是整段复制自一篇繁体博文,接着再搜,发现了更多抄袭文字。该作者在到论坛曝光前曾去登载vivibear作品的杂志论坛询问,并附上证据,但帖子被锁沉,无奈之下决定曝光此事。其后网友自发整理其作品,发现其抄袭范围扩大到实体书目其中不乏名作家的作品。随后成都商报等多家媒体以“网络作家张薇薇被指"抄袭女神" 涉嫌203篇作品”“网络女作家被称“抄袭女神” 有望创下世界纪录”“网络冒出“抄袭女王”--张薇薇事件反思网络出版漏洞多”等标题报导或转载了此事件。 据正在整理vivibear涉嫌抄袭作品的网友,vivibear的作品《寻找前世之旅》《寻找前世之旅续集》《寻找前世之流年转》《阴阳师物语》《平安京之宋姬物语》《恨相逢之战国之恋》《寻龙记》《兰陵缭乱》《骑士幻想夜》《大唐公主招亲记》《第101次逃婚》《血族新娘》等与至少250人的270篇作品出现段落文字及情节雷同,且这些作品在互联网上的发表时间及转载时间皆在vivibear的作品发表时间之前。 时至今日vivibear未对这些雷同给予解释。 相关部门的反应(按时间) 1.《公主志》杂志 关于《骑士幻想夜》与《第101次逃婚》的通知 一.原定于2009年2月上市的《骑士幻想夜》一书,因特殊原因延期上市。 二.原定于2009年3月于公主志上连载的作品《101次逃婚》,因特殊原因停止刊登。 2.晋江原创网 处理结果:构成抄袭,无法清理,删除作者ID。 判定: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三大点的第4点和第6点: 4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但雷同段落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如:她的脸红的像苹果),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或雷同段落少于25个汉字的(因句型结构简单,易撞车),不认定为抄袭。但雷同段落文字性质为诗、词、歌词等短体裁作品的,不受25个汉字的限制。 6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上条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的,判定为抄袭。 涉嫌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与多篇发文时间在《兰陵缭乱》之前的原创作品在具体描述语言上完全雷同,雷同段落属于被涉嫌抄袭作品原创,每个雷同段落均多于25个汉字,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判定为抄袭。 处理意见: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四大点的第3条: 3_构成抄袭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可清理的,挂红牌(该作者专栏所有文章积分减少30%,无论新发旧发)至少半年,文章被列入“涉嫌抄袭事件录”黑名单,在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不可清理的,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 被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雷同段落过多,雷同程度过高,不可清理,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 (晋江原创网) 3.鲜网文学网 2009年2月24日被检举 盗文专栏:平安京 盗文作家:vivibear 事由:抄袭他人作品,删除盗文但未公开说明或道歉。 鲜网处理:删除该作家的专栏与帐号 (鲜网) 4.悦读纪声明 针对目前沸沸扬扬的“Vivibear涉嫌抄袭事件”,悦读纪通过成都商报在第一时间表明了立场。“曾推出vivibear多部作品的出版人侯开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知道了网络上的情况,‘我们与作者联系过,她只说她有不太好的地方,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侯开表示,如果权威部门认定这属于抄袭,他们也将按协议向作者索赔,因为签出版协议的时候有作者保证没有版权问题的条款。(记者蒋庆潘媛 来源:成都商报)”。 鼓励原创,坚持原创,一直是悦读纪出版选稿的首要标准,并且悦读纪与所有作者签约的出版合同中也明确在第一、第二条规定: 第一条甲方(注:指作者)授予乙方(注:指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图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是该作品的版权所有人,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至于后来宁波当地一家媒体的后续报道,悦读纪负责人坦率地承认他的话是被断章取义、片面夸大了,特声明此报道不代表悦读纪的真实态度。悦读纪不会出版任何抄袭出来的作品。我们对这篇报道表示遗憾,对因这一报道而对广大喜爱悦读纪支持悦读纪的作者和读者们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 5.核心出版集团(耕林、毅霖、核心、东雨) 各位亲爱的读者: 为免伤及留言板上的和气,希望大家能暂时停止讨论<vivibear涉嫌抄袭>一话题, 关于此事我们已密切关切,也与相关的出版社取得636f70797a686964616f366联系,目前正积极处理中, 如果大陆相关单位最后认定此案件确为抄袭,我们将会按照协议进行后续的索赔动作, 并将该作者之作品全数下架,今后也不会再出版其任何作品。 感谢大家的关心,若有任何进展会立刻公告,谢谢! 6.核心出版集团正式公告 日前由於爆发Vivibear涉嫌炒袭的事件 虽此事尚未有最後判决结果 但为防止发行其相关书籍引来的後续连锁效应而造成大家和出版社的困扰 经我方开会讨论後 已决定不再代理Vivibear所出版的相关书籍 例如原已确定要发行的<流年转>、<兰陵缭乱>... (不包含已发行书籍) 也谢谢大家针对此事的关心 为防止留言版上再度出现不同声音的口水战 希望大家在发表对此事的看法时能保持态度中立 若有任何恶意的言语攻击 都将直接进行删除 不作回应
麻烦采纳,谢谢!
梦回大清》 金子/著
《梦回大清终结篇》 金子/著
《蔓蔓青萝》 桩桩/著
《大清遗梦》 琉璃薄苏/著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 Vivibear/著
《潇然梦》上部、下部 小佚/著
《少年丞相世外客》上 小佚/著
《玥影横斜》 夜幽梦/著
《花痴皇后》 安安/著
《第一皇妃》III 犬犬/著
《兰陵缭乱》 Vivibear/著
《歌尽桃花》 靡宝/著
《神仙也有江湖》 柳暗花溟/著
《执手千年》 木轩然/著
《和亲公主》 鲜橙/著
《醉玲珑》上、中、下 十四夜/著
《异时空情恋之清水漪澜》(上、下)苍痕茑陌/著
《恨相逢之战国之恋》 Vivibear/著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 Vivibear/著
《魅惑帝王爱》 芥蓝+新妖/著
《大漠谣终结篇》 桐华/著
《大漠谣》 桐华/著
《三救姻缘》 笑声/著
《许我向你看》 辛夷坞/著
《花间》 兰思思/著
《暗战》 米戎/著
《可惜不是你》 叶紫/著
《落落•清欢》 南东北西/著
《大爱如烟》 竹喧/著
《花褪残红青杏小》 南适/著
《明冬仍有雪》 雪灵之/著
《逃爱记》 人海中/著
《第二季爱情》 染香衣/著
《围城不危》 茶茶/著
《夜上海》终结篇 金子/著
《大约是爱》 李李翔/著
《女王进化论》 人海中/著
《浮生》 林希曦/著
《青涩之恋》 正午月光/著
《淑女本色》 鲜橙/著
《二五年华》 虫鸣/著
《山月不知心底事》 辛夷坞/著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姬流觞/著
《白昼的星光》 木梵/著
《微雨红尘》 桩桩/著
《杏花春雨•落雨时节》 桩桩/著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青山妩媚/著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辛夷坞/著
《北京,我与天堂一步之遥》
《一地相思两处凉》 雪小禅/著
《无爱不欢》 雪小禅/著
《烟花乱》 雪小禅/著
《风槿如画》 张瑞/著
《云色倾城》 紫百合/著 定
《异世淘宝女王》 柳暗花溟 /著
《星之海》 卫风/著
《飞花溅玉录》 八大/著
《晚香玉》 倾城之恋/著
《武林萌主》 玄色/著
《美人谋》 RAY/著
《法老的宠妃II》 悠世/著
《少年丞相世外客》下册 小佚/著
《云醉月微眠》 明月别枝/著
《神仙也有江湖》下 柳暗花溟/著
《皇后出墙记》 桩桩/著
《兰陵缭乱III》 Vivibear/著
《神仙也有江湖》中 柳暗花溟/著
《兰陵缭乱II》 Vivibear/著
《歌尽桃花》终结篇 靡宝/著
《狐戏红尘》前传 林家成/著
《失踪的王妃》 赤冰/著
《宸宫》(全二册) 沐非/著
《大宫》 秋姬/著 定价:
《何以笙箫默》(新版) 顾漫/著
《赵飞燕传奇》上/下 娇无那/著
《夜上海》 金子/著 定价:
《凤还巢》 张晚知/著
《步非烟传奇》温柔坊/大明宫/黄金甲娇无娜/著
《绝恋》 犬犬/著
《落蕊重芳》 姒姜/著
《挚爱狼少年》 圣灵泉/著
《校对完全无用手册》
《谁是谁的谁》 鲜橙/著
《皇后策》 谈天音/著
《凤鼓朝凰》 沉佥/著
《江山如画》 四叶铃兰/著
《网游之少年绝色》 泥泥/著
《骄阳似我》 顾漫/著
《杉杉来吃》 顾漫/著
《帝锦》 沐非/著
《主任医师》 棋子和松子/著
《大爱如烟》 竹喧/著
《第一皇妃IV》 犬犬/著
《浅浅心事》 正午月光/著
《梦落芳华》 也顾偕/著
《仰望来年炙烈的阳光》 踩着拖鞋的马甲/著
《满朝凤华》 孤钵/著
《天霜河白》 倾泠月/著
《外滩十八号》 右耳/著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桐华/著
《步步惊心》修订版 桐华/著
《潇然梦之无游天下录》 小佚/
《跟你借的幸福》 陌墨/著
《银色的舞台》 晓月听风/著
《皇家幼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37儿园》 玄色/著
《女医药代表》 野玉丫头/著
《朴素的花开》(暂定名)
《殊途》 叶紫/著 估价:
《因缘妙美人》 梦枕幻花/著
《如失如来》 皎皎/著
《想入菲菲》 追月逐花/著
《弦歌南望》 夜幽梦/著
《江湖遍地卖装备》(暂定名)
《老婆无间道:与小三PK的日子》
http://tieba.baidu.com/f?kz=542093445
有图
【vivibear】VIVI大婶在JJ被删ID了!!!!!!
举报时间: 2009-02-18
处理操作 接收人: 管理员 接收时间: 2009-02-18
处理人: 编辑EVER 处理时间: 2009-02-18
处理结果: 构成抄袭,无法清理,删除作者ID
判断分析:
判定: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三大点的第4点和第6点:
4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但雷同段落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如:她的脸红的像苹果),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或雷同段落少于25个汉字636f70797a64365的(因句型结构简单,易撞车),不认定为抄袭。但雷同段落文字性质为诗、词、歌词等短体裁作品的,不受25个汉字的限制。
6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上条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的,判定为抄袭。
涉嫌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与多篇发文时间在《兰陵缭乱》之前的原创作品在具体描述语言上完全雷同,雷同段落属于被涉嫌抄袭作品原创,每个雷同段落均多于25个汉字,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判定为抄袭。
处理意见:依据晋抄袭处理制度(09年2月修订)中第四大点的第3条:
3_构成抄袭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可清理的,挂红牌(该作者专栏所有文章积分减少30%,无论新发旧发)至少半年,文章被列入“涉嫌抄袭事件录”黑名单,在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不可清理的,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
被投诉抄袭作品《兰陵缭乱》雷同段落过多,雷同程度过高,不可清理,删除文章,删除作者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