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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与大众不同,比如女穿男装,穿着皮革,佩带着带铆钉的饰品,全身穿得破破烂烂等等。
发型:染发采用蓝色白色等颜色,或者做夸张的造型等。
音乐:中国朋克摇滚
生活:自我思想严重,不人云亦云,不追求大众化,有创造力。
个性:无所不在的抗议,抗议任何不满的事情。
穿上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鼻子上穿洞挂环;身上涂满靛蓝的荧光粉,似乎非得让你对他们侧目而视才满意,其实他们什么也不为,只是要以此表现他们的与众不同,表现他们的叛逆,表现他们对这个现实社会的不满罢了。如果你以为他们是为了表现自己是朋克而如此装扮,那就错了,用朋克的话来说:“我朋克所以我朋克,如果是为了让人认识到我是朋克,而把自己装扮得像朋克的话,那就一定不是真的朋克。”如今这个社会似乎什么都有假的,假冒名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64牌商品的;假冒警察罚款的;假冒瞎子要饭的,当然也有假冒朋克的。这些假的朋克们不断的自我标榜为朋克、自诩为斗士,“我只会三个和弦!”天知道是不是第四个和弦苦练未遂才这么说的,其实,他们骨子里不过是比俗人更加虚伪的俗人。 有假装朋克的俗人就有假装俗人的朋克,前者为满足欲望和虚荣而后者却为了满足内心和精神需要。
朋克的鸡冠头,也称“莫西干头”,源自古罗马战士头顶的头盔。
朋克(punk),又译“朋克”、“鬅客”。是一种文化。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61
朋克文化是一种起源于1970年代的亚文化。最早源起于音乐界,但逐渐转换成一种整合音乐、服装与个人意识主张的广义文化风格。
朋克文化始于1970年代,由英国开始,最初的时候它是一种音乐上的叛逆运动,主旨是在抗拒反对一些包括前卫摇滚(progressive rock)、重金属(heavy metal)在内,已经既存的流行音乐形式。在朋克文化的诉求中,这些流行音乐的歌手们早已因为过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而与他们的歌迷们疏离太远。
朋克文化的追随者以地下音乐(underground)、极简摇滚(minimalist rock)等音乐形式为基础,发展出他们自己反乌托邦风格的音乐。在朋克摇滚领域与雷蒙斯合唱团(The Ramones)是朋克音乐启蒙时期较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乐团。
渐渐的,朋克变得更加多样化并且更少最低限要求主义,这是随着像The Clash这样的乐队融入了如ska和rockabilly甚或hip-hop这样的其他地下音乐影响而发生的,但是音乐所散发的讯息还是一样的;它带有颠覆性、叛逆性以及无政府主义。它取材于诸如面对社会的问题、下层阶级的被压迫等等这样的主题。朋克文化是对社会的一个讯息,也就是,不是所有人都过得很好、不是所有人都一样。
扩展资料:
朋克设计——
早期朋克的服装赋予日常物品以美学价值,比如将衣物撕裂再系以别针或捆带,使用颜料在衣物上作画和装饰,把黑色的垃圾塑料袋作为衬衫或衣裙,把扣针、剃须刀等作为饰物,他们还常常有意使用皮革、橡胶、乙烯基塑料作为衣物,使人联想起一些非性质活动。
总之是使自己的造型极度夸张、放荡不羁、充满挑衅性。但显而易见,朋克尽管气势咄咄、对日常生活及其中之用品,以及被附于其中的意义和标志胡捣乱搅,却从不拒斥它们。该运动本身就很商业化。随着经济的复苏,朋克激烈的标新立异也被融入主流文化中,成为时尚。
那种玩世不恭的时髦味和颠覆味的朋克语汇为时装设计和时尚刊物带来的影响最显而易见。把朋克服装或新浪潮服装带进主流文化的最重要设计师是英国人薇薇安·魏斯伍德。另一位英国朋克服装设计师赞德拉·罗德斯(Zandra Rhodes,1940年生)作品风格更加温和,得到更多富人和名流认可。
在视觉传达领域中,朋克同样经历了一个被驯化的过程,这尤其凸现于早期的朋克刊物和后来出现的、往往被误以为属于朋克文化的时尚杂志之间的对比。美国的《朋克》(Punk)、英国的《毒》是具有代表性的朋克刊物,但均随着朋克文化被驯化这一过程而停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朋克风格
朋克,这个兴起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反主流的style,廉价低质的代名词。如今经过漫长的岁月,已经成为我们大家可以接受穿衣态度。
提到朋克风,首先想到的就是佩带金属饰品,穿的破破烂烂,还带点吓人的骷髅头的杀马特。那是因为朋克风的起源就是来自于的摇滚乐,强烈的个性与金属摇滚的音乐风格那是"不谋而合“。
当然,随着朋克风的发展,它不在仅限于极端的装扮,加入街头文化元素,骷髅头也开始换成正常的表情。随着新朋克风到来,那些极端的装扮竟然都被大牌服装设计师"偷"去,成为普通人追捧的流行新元素。比如超大慵懒的风格、不规则的缝线设计、高高的黑色网眼丝袜、皮带上大大的环扣。
在色彩方面朋克风就相对有点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34暗黑系风格,整体都偏淡冷色。
扩展资料:
PUNK在中国大陆译作“朋克”;在台湾译作“庞克”,香港则叫作“崩”。 PUNK的精髓在于破坏,彻底的破坏与彻底的重建就是所谓真正的PUNK精神。
“朋克”一词的含义严格说来包含了两种含义——一种生活状态和一种音乐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含义的朋克都发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英国。
此时的欧洲处于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之中,英国的钢铁和煤矿业遭受重创导致全国经济下行。这种情况下,“朋克”的生活方式作为美国嬉皮士生活的“欧洲贫穷版”开始在英国年轻人中流行。
和嬉皮士一样,朋克讲求消解权威、反对主流、保持真实和直接,但与嬉皮士相比,朋克则将犬儒和解构进行得更加彻底,他们不追捧任何明星(例如鲍勃·迪伦或约翰·列侬),甚至对自己都进行嘲笑和抗拒。在这样的人群中诞生的音乐形式,就是朋克音乐。
它讲求使用最为简单的3和弦,快速激进的鼓点和简洁的旋律。无论是编配、歌词还是作曲,要的都是那种去除所有矫饰后的简单明快,所以过往摇滚乐中那种忧郁的小调和弦、复杂的吉他solo在朋克音乐中是完全没有的。如果流行音乐的诉求是“美”,那么朋克音乐要的则是“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朋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朋克风格
朋克分old skool 跟new skool
从穿着上,old skool穿的是知皮衣,皮衣上还有钉子...发型是莫西干的道mohawk..喜欢钉子,喜欢打环
而new skool则是青春校园风,匡威,vans,t恤,发型是fohawk,楼上说的艾薇儿,是new skool,其实也有点emo,百度说emo也是朋克的分支,所以像也不出奇.
而从音乐专上,old skool是简单粗暴的,单纯的金属和弦,代表乐队sex pistol,一般歌曲长度不长,3分钟左右...
而new skool...可以说是流行朋克吧,代表乐队有simple plan,sum 41,blink 182,艾薇儿早期也是,编曲比较悦耳,但仍然属保留朋克的和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