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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载货汽车:主要用于运送货物,有的也可牵引全挂车的汽车。根据最大总质量不同,可分为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2)自卸汽车:以运送货物为主且有可倾卸货箱的汽车。适于坏路或无路地区行驶,多用于国防、林区和矿山。
(3)越野汽车:主要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的全轮驱动的具有高通过性的汽车。适于坏路或无路地区行驶,多用于国防、林区和矿山。
(4)轿车: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车辆。按发动机排量大小可分为微型汽车(1L以下),普通级轿车(1-1.6L),中级轿车(1.6-2.5L),中高级轿车(2.5-4L),高级轿车(4L以上)。
(5)客车:具有长方形车厢,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物品的汽车。按用途不同可分为长途客车、团体客车、市内公共汽车和旅游客车等。
(6)牵引汽车及半挂牵引汽车:专门或主要用于牵引挂车或半挂车的汽车。根据牵引挂车的不同可分为半挂牵引汽车和全挂牵引汽车。
(7)专用汽车:装置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用于承担专门运输任务或专项作业的汽车。用于完成特殊任务,如消防车、救护车、油罐车、防弹车、工程车等。
扩展资料
在我国,汽车是指有自身装备的动力装置驱动,一般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不依靠轨道或架线而在陆地行驶的车辆。
汽车通常被用作载运客、货和牵引客、货挂车,也有为完成特定运输任务或作业任务而将其改装或经装配了专用设备成为专用车辆,但不包括专供农业使用的机械。全e69da5e6ba90e79fa5e98193339挂车和半挂车并无自带动力装置,他们与牵引汽车组成汽车列车时才属于汽车范畴。
有些进行特种作业的轮式机械以及农田作业用的轮式拖拉机等,在少数国家被列入专用汽车,而在我国则分别被列入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之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
汽车是一个种类繁多的大家族,各种汽车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人们要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有轿车、客车、货车、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等,类型里面还要根据车型细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各类汽车划分如下: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1.6升)、中级轿车(1.6-2.5升)、中高级轿车(2.5-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
客车按照长度划e68a84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39分,有微型客车(不超过3.5米)、小型客车(3.5-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有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轿车、客车和货车都是最普遍最常用的汽车,而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则具有专门的用途,适宜使用在特殊的环境和场合中。越野车主要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的全轮驱动的汽车,但现在用途已经扩展为一般商用车;专用车又称特种车,是一种不同于上述任何类型汽车并具有特种结构,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汽车,例如救护车、消防车、押钞车、洒水车、邮政车、电视转播车、油罐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等;自卸车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工地用于装载散装原料、砂土并能使货箱自动倾翻卸货的汽车;牵引车专门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例如专门牵引集装箱挂车。
以上轿车的分类以车的排量为依据,这点各国大同小异。例如美日等大国轿车级别分类如下:
美国轿车分类
级别 A B C C D D E F
发动机排量 〈1升 1.3升 1.6升 1.8升 2.2升 >2.2、<2. >2.8
日本轿车分类 德国轿车分类
级别 轻四轮 小型汽车 普通车 Aoo Ao A B C D
发动机排量 0.55升 1-2 >2 〈1升 1.3升 1.6升 2.2升以上
不过,上述车辆类型的分类将会过时。因为它是我国在1988年6月发布的有关国家标准(GB/T3730.1-1988)上划分的。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与国外汽车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日益增多,面对近十几年来出现的各式各样汽车,这些标准巳与国际通行标准不衔接,不适应实际需要。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国重新制定了有关汽车分类的新标准(GB/3730.1-2001)。新标准依据国际标准(ISO 3833)制定,其中最显著的修改,一是废除“轿车”的提法,改称为“乘用车”,二是不再将越野车单独分为一类,而是归属到各个车类中。
新标准将汽车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
乘用车(不超过9座)分为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等11类。
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3类。客车细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铰接客车、无轨客车、越野客车、专用客车。货车细分为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越野货车、专用作业车、专用货车。
新标准废除“轿车”的名称而改称“乘用车”,被认为是对传统观念的变革,它将改变传统观念将轿车视为奢侈品的思想,回复到主要是一种代步工具的概念。
1.载货汽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64划分为:
微型货车(GA≤1.8吨)
轻型货车(1.8吨<GA≤6吨)
中型货车(6.0吨<GA≤14吨)
重型货车(GA>14吨)
2.越野汽车: 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越野汽车(GA≤5吨)
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
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
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自卸汽车(GA≤6吨)
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
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
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 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 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 依车长(L)划分为:
微型(L≤3.5米)
轻型(3.5米<L≤7米)
中型(7米<L≤10米)
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
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
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 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
微型轿车(V≤1升)
普通轿车(1升<V≤1.6升)
中级轿车(1.6升<V≤2.5升)
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
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
轻型半挂车(GA≤7.1吨)
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
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
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