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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很容易懂,专门挑几个大家疑问的解答。
一个是其实剧情一开始就提示过我们乔乔根本没变成林叶,只是导演不错,每个角色的话都处理的模棱两可。那个早上乔乔醒来发现自己变成林叶,调节状态后就去上课,男二坐在她后排的左边,乔乔习惯性的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男二问乔乔:你闺蜜今天哪去了?平时不是形影不离吗? 看到没男二问的是你闺蜜呢?而不是林叶呢?因为男二喜欢乔乔,636f7079e79fa5e98193336青春期的男生,他怕自己说林叶去哪了让乔乔误以为自己喜欢林叶,于是改成闺蜜,虽然同指一个人,但心境是不一样的。
乔乔抬头,这时候电影处理了一下,一束阳光照射在乔乔脸上,于是大家看到,乔乔又变回了乔乔,其实不是的,这个镜头反应的应该是男二的视角,男二看到的就是乔乔不是林叶,那时候男二也许是感到惊艳的。乔乔有点结巴的撒谎回答男二:她...今天请假了。乔乔下课后还尴尬的跟老师说:老师...是乔乔,家里出了点事,所以想请假几天。老师后面教导了她一句,然后同意了。乔乔走后,老师念叨了一句:现在的学生,都不知道在想什么。(看语气,眼神,明显就有点看神经病的趋势)你想想,谁自己给自己请假还那样说话?而且,林叶不是女神吗?剧情开头也说了,人缘好,我怎么从头到尾就没看到有其他人和她搭讪?不要想剧组穷啥的,安排不起人,根本是因为她是乔乔不是林叶啊。唉。
看这就是一个剧情的突破点。
后面男二还骑着自行车搭着乔乔来学校,就在乔乔要问问题时,男主来了,直接载走了乔乔,看男二男主的眼神,我就啧啧。 男二见乔乔与男主走的太近了,还拦了乔乔的路,质问她。试想,男二喜欢的是乔乔,如果乔乔真变成了林叶,男二才懒得理她,由此可见,乔乔应该是活在自我臆想的人物中。 她因为爱一个人(为什么说爱自己想),而当自己变成了自己爱的人喜欢的人(为什么说喜欢自己想,看得出),所以才会放弃自我,成为了林叶。如果当初她心智坚定一点,就不会丧失本我。这也是电影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吗?
接着说第二个:
为什么小宝和阿姨叫她大小姐和姐姐?电影中乔乔打电话回去,阿姨接到电话就说:喂?哪位?哦,是小姐啊,你看我差点没听出你的声音,我是新来的阿姨,之前那个阿姨离开了。(原话背不得,但就是这么个意思)。再没见过小姐的情况下,有个人说是小姐,阿姨当然会信。
乔乔回到林叶家,那时候小宝不在,乔乔惊叹林叶家的富裕,她上了二楼,去了林叶房间,(因为她已经服用了损坏精神的药物,以为自己是林叶她自然没感觉自己是不速之客)乔乔趴在林叶床上,翻看着钱包里的银行卡,这个时候小宝出现了,他说:姐姐你在干什么?乔乔先是心虚,于是叫小宝进来,最关键的话来了,小宝说:姐姐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房间的吗?
然后乔乔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变成林叶了,于是说:那这样,你以后想进就进来。可是小宝不愿意。这是为什么,重点在那句小宝说的话:姐姐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房间吗? 电影中小宝的语气,语气真的很重要,这个电影感觉也在教会我们怎么看语气看一个人,小宝语气明显姐姐说的不是乔乔,如果面前的乔乔是林叶,小宝应该说:姐姐你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房间吗? 没错就是少了那个“你”字,可这个字却能看穿为什么小宝叫乔乔姐姐,应该是事先林叶嘱咐过小宝:周末会有一个姐姐的同学来咱们家,到时候小宝你要乖乖叫她姐姐,不然不礼貌哦。而这个时候的林叶应该在酒店,宾馆什么的地方开房住外面。 小孩子看到自己姐姐的同学肯定叫姐姐不是吗?难不成:诶,美女,姐姐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房间吗? 。。。这这这。。。 扯淡。。
还有,电影中眼神也能让我们看透这个剧情。
后面乔乔带小宝去商城购买服装玩具什么的,卡密肯定是通过什么途径告诉乔乔了,比如,也许林叶故意把密码写在纸条上啥的,卡那么多,记不住,写下来也没毛病是吧。或者根本没密码,你看后面她和小宝在商城刷卡付款就猜到了。这个时候刚好遇见男主(恕我记性差,看了一遍,忘了男主的名字),男主第一句话好像就是:你怎么把小宝也带来了? 这语气,再搭配那眼神,明显就是有些震惊,也有些不自然,但被男主自己掩盖下去了。在此,不得不夸,演技真好,不是我说,这里面人演技不错,不然大家怎么会看不懂呢?
后面,还有许多巴拉巴拉,我就不解说了,打字打了那么久,有点累。
不过提示一下看电影的朋友,一定要把握影中每个角色的表情,语气,眼神,肢体动作。感觉这部电影就是教会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实话说,一遍看下来,不知道结局究竟想说什么,感觉就是为了使电影新奇才这么编的,当然我不是说电影没有主题,只是主题太浅淡了,很难让人捕捉。最后说一句,电影中我最心疼的就是男二,也许是女生的通病,心疼那些爱而不得,默默付出的人,人都同情弱者。喜欢写快穿文的,求根据这部电影写一篇快穿文弥补我们这些女生观众的遗憾,然后发给我QQ:2922535613 QQ昵称:予卿浅琉,以释禾笠 谢谢。)
鲁班尺-《青囊尸衣》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
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
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
《史上第一混乱》
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
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我的二战/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回到过去变成猫》
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32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唯一人类未完全征服的家养动物,无论普通或高贵。到底是我们收养了猫,还是猫恩准我们跟它们一起生活?这是一个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法解开的迷。”[1-2] 男主角郑叹莫名其妙回到2003年,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被焦家从垃圾堆中捡走收养,取名为“黑炭”,自此展开了在焦教授家中的生活。郑叹记得自己是个人,但现在身体却是一只猫,他无法讲人话,却听得懂人话,还保持着20岁青年的思维和智商。它还有许多逗趣的伙伴,打过群架闯过祸也抓过贼帮过人。作为如此另类的猫,也为了以一只猫的身体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他自立自强,不断成长。安安稳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终于起了不测风云,黑炭被猫贩子抓住,被运往了南方。
《原始战记》
非常好的一本书,主角三观很正,开挂但是不明显,故事平缓。
邵玄坐在经过改装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绵延的山。夏至刚过,山上满是充满生机的绿色,久居城市之后见到这样的风景,因事业不顺而阴霾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原本邵玄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出远门散散心,没想中途碰到学考古的老乡兼老同学石麒,被拉着一起去考古。结果却被一块奇怪的石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原始时代!且看邵玄如何在原始部落大展身手!
《惊悚乐园》
逗乐,刺激,另一种风格的无限世界。
主要讲述以主人公封不觉为主导的各个人物通过一个名为惊悚乐园的超越维度的游戏在自己的生命中诞生了一条与常人生活轨道垂直的新轨道,在这条路上追寻真理,渐行渐远……
《放开那女巫》
三观很正,文笔流畅的种田文。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 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宫本武藏剑与禅》
吉川英治老爷子花了二十年写成的历史小说,吉川英治是什么档次的?夏目漱石那个级别的神人。愉快的描写出了宫本武藏的一生,对金庸古龙二位大侠的创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不靠谱大侠》
一种真实感,一种日记式的平铺直叙,一种生活,一种现实。问题也有,太平缓。
他曾在街边摆地摊,也曾是幸福里一哥;
他是能让垃圾集中营的猴子们望风而逃的辣手扛霸子,也是小萝莉眼中内裤外穿的超人;
他喝酒打架爆粗口,也有侠骨柔肠扶危济困;
他曾穷困潦倒痛失所爱,亦有解语佳人俩俩相望;
有一天,他会成为盖世英雄,踩着七色祥云——和你和我,继续在这个不靠谱的都市里,红尘相伴……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
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4)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写作业。”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我心里很不服气:“哼!不就是看个书吗!”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我恳切地对妈妈说。“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30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6)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7)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不错,书记载着睿智的思考,传承文明的薪火。与书交友就是与许多高尚的思想者进行交流。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生活的充实…….
小时候,书的世界是我的梦幻天堂。刚刚识字,我便喜欢捧起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总会为那孝顺但却又命运悲惨的小姑娘抹起眼泪,我幻想与她交友,然后把我的衣服、玩具、好吃的与她分享;当我读到“灰姑娘”的美好经历时,我总会不禁感叹——我要是那么幸运该多好啊!我幻想着我穿着漂亮的礼服,与白马王子翩翩起舞……书使我对未来充满了向往与希望,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纯真的幼童时代。
少年时,书的世界是我的知识海洋。那时我坚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经常会读一些知识性,积累性的书籍。读《千万个为什么》时,我懂得了“宇宙是一片黑暗,但天空看起来为什么是蓝的?“我懂得了”什么是世界上最有杀伤力的动植物?“我懂得了……更重要的是在读《科学探索者》时,很小的我便接触了深奥的物理化学,那些新鲜玩意儿使我有了浓厚的兴趣,令我的初中学习变得十分轻松。书使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充实、丰富的少年时代。
如今,书的世界是我的精神食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思想渐渐成熟了起来,对事物的理解也渐渐深刻了。在书中我认识了霍金,我被他的经历所深深感动,他不仅是科学界的泰山北斗,更是一位永不停息与病魔做斗争的钢铁战士!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坚强。我在书中认识了李白,被他那豁达的胸襟所敬佩,虽被委婉劝回家,但他却仍能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接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书教会了我失败面前的坦然。我在书中认识了鲁迅,他弃医从文的举动令我震撼,他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一支强有力的笔杆,辛辣的讽刺直刺敌人心脏!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选择……..书不仅提高了我的知识,并且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培养了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书交友让我更好地认识了世界,我与书的故事仍在上演…….
够了吧望采纳谢
我被你给误导了,我说怎么记得,小受好像是姓夏结果我上网一查果然叫夏经年根据你所说的我也看过不过我看的是文包只有小受怀孕生下孩子开花店和澹台焰日重逢最后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