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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调查显示,英国前五个大姓——史密斯(e68a847a64361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和泰勒(Taylor)保持了与一个世纪以前完全一样的排序。
这项最新成果与2009年伦敦国王学院(KCL)的研究人员利用英国大选对4500万选民所做的姓氏调查结果基本一致。
美国人口普查局(USCB)最新统计显示,美国十大姓氏排名依次为:
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加西亚(Garcia)、罗德里格斯(Rodriguez)和威尔逊(Wilson)。
扩展资料:
欧洲
法国:
Martin 马丁
Bernard 伯纳德/贝尔纳
德国:
DuPont 杜邦
Müller (0.95%) 穆勒/米勒
Schmidt (0.69%) 施密特
Schneider (0.40%) 施耐德
Fischer (0.35%) 费舍尔
Meyer (0.33%) 迈尔/梅耶
Weber (0.30%) 韦伯
Schulz (0.27%) 舒尔茨
Wagner (0.27%) 瓦格纳
Becker (0.27%) 贝克
Hoffmann (0.26%) 霍夫曼
俄罗斯:
(Ts)Cherkasov
Ivanov 伊万诺夫
Vasiliev 瓦西里耶夫
Deternov
Petrov
韩国:
金( 김 )(9 925 949,占总人口21.59%)
李( 이 )(6 794 637 ,占总人口14.78%)
朴( 박 )(3 895 121,占总人口8.47%)
崔( 최 )(2 169 704,占总人口4.72%)
郑( 정 )(2 010 117,占总人口4.37%)
姜( 강 )(1 044 386,占总人口2.27%)
赵( 조 )( 984 913,占总人口2.14%)
尹( 윤 )( 948 600,占总人口2.06%)
张( 장 )( 919 339,占总人口2.00%)
林( 임 )( 762 767,占总人口1.66%)
吴( 오 )( 706 908,占总人口1.54%)
韩( 한 )( 704 365,占总人口1.53%)
申( 신 )( 698 171,占总人口1.52%)
徐( 서 )( 693 954,占总人口1.51%)
权( 권 )( 652 495,占总人口1.42%)
黄( 황 )( 644 294,占总人口1.40%)
安( 안 )( 637 786,占总人口1.39%)
宋( 송 )( 634 345,占总人口1.38%)
柳( 유 )( 603 084,占总人口1.31%)
洪( 홍 )( 518 635,占总人口1.13%)
瑞典最常见的姓名来源于父名,例如Karl的儿子姓氏作Karlsson (Karl的儿子);女儿的姓氏作Karlsdotter (Karl的女儿)。
从19世纪开始,这些姓氏开始向美国或英国那样向下沿用,女性也可能使用“某某的儿子”之类的姓氏。对比于爱尔兰的“mac-姓氏”。
虽然这些使用“某某儿子”的性质在瑞典很普遍,很多的瑞典人还有其他例如Lindberg (linden/lime mountain), Sjoumman (水手)或Nyman (新人,Newman)这类的姓氏。
瑞典的贵族通常,不是总是,有一个关于他们族徽(coat of arms)的姓氏或一个非瑞典的名字。
参考资料:
世界常用姓氏排行-百度百科
英美十大姓氏-百度百科
基本上是名。
美国著名的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这个总该听说过吧?king是姓,martin 和luther 都是名。
那个头上有天线的马丁叔叔,应该是姓吧。
外国人部分名字:
1、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
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2、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3、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7a64e78988e69d83364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
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
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
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扩展资料
相关知识
1、较早产生的姓氏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可以是名字,如:马丁-路德-金(黑人运动领袖);马丁-斯科塞斯(电影导演)。
也可以是姓氏,如:瑞奇-马丁(歌手);肯扬-马丁(火箭队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