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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基土拉庶出的众子
撒拉去世后,亚伯拉罕娶了基土拉为妻。从《历代志上》又称基土拉为“亚伯拉罕的妾”来看(《历代志上》1:32),基土拉可能原是亚伯拉罕家的婢女。
基土拉生了六个儿子,分别是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由约珊的子孙繁衍出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其中亚书利族在《撒母耳记下》曾有提及。当时亚书利族由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管辖(《撒母耳记下》2:9)。
在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前往迦南的途中,米甸人曾设计引诱以色列人犯淫乱之罪并崇拜异教的假神(《民数记》第25章)。后来,以色列人攻击米甸人,杀了米甸五王;在以色列的士师时代,米甸人也曾欺压以色列人,后被以色列人打败。
书亚一族在《约伯记》和《以西结书》中曾被提及。约伯的三个朋友中有一个是书亚人比勒达(《约伯记》2:11);先知以西结曾说上帝要借书亚等民族来惩戒以色列人(《以西结书》23:23)。
由基土拉而出的亚伯拉罕的后裔,与从撒拉和夏甲而出的后裔一起,见证了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之一:“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世纪》22:17)
然而,这是从肉体的角度来说;而从属灵的角度来说,只有从以撒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亚伯拉罕把所有的家产都给了以撒。为了防止他去世后,基土拉的六个儿子与以撒争夺产业,亚伯拉罕让他们离开家,去迦南的东边居住,只把家里原本属于他们的财物分给了他们。
亚伯拉罕把所有的家产都留给以撒,预表着上帝所赏赐的救恩只临到他所拣选的、信靠他的人。
2、亚伯拉罕离世
亚伯拉罕175岁时去世,经文说他“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那里”(本章第8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活了127岁(《创世纪》23:1),儿子以实玛利活了137岁(《创世纪》25:17),可见与同时代的人相比,亚伯拉罕确实是非常长寿。
以撒也很长寿,活了180岁(《创世纪》35:28)。由此我们看到,亚伯拉罕和以撒专心信靠上帝、顺从上帝的旨意,上帝不仅赐给他们属灵的福气,也赐给他们属世的益处。
“归到他列祖那里”,不是指亚伯拉罕的肉体(因为亚伯拉罕的肉体葬在希伯伦的麦比拉洞)与他的祖先葬在一起,而是指他的灵魂与他的祖先一样,归到属灵的世界。
亚伯拉罕一生蒙受上帝极大的恩典,也经受上帝给他的试炼,最终成为因信称义的典范,被后人称为“信心之父”。正如《加拉太书》第3章7-17节所说:“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因此,世界各国凡相信耶稣为基督的人,都因着上帝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得到救赎之恩。
3、以实玛利的后代
夏甲为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共生了12个儿子(未记载女儿),分别是尼拜约、基达、亚德别、米比衫、米施玛、度玛、玛撒、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和基底玛。他们都子孙繁盛,各成一族,后统称为阿拉伯民族。
当时,他们居住在“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本章第18节)。这一地区大致位于埃及的西奈半岛和约旦河以东的地区。
由以实玛利所出十二族中的尼拜约、基达、度玛、提玛、伊突和拿非施,分别在《以赛亚书》、《约伯记》、《耶利米书》和《历代志上》再次提及,他们大都与以色列人进行过战争。
“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的东边” (本章第18节),这句话的中文和合本翻译有误,应为“他在他众弟兄面前去世”,意即以实玛利去世时,他的弟弟们都在场。
扩展资料:
利百加和以撒结婚19年之久一直没有生育,以撒为此向上帝祈求。为什么过了长长的19年以撒才祈求上帝赐给他孩子呢?最可能的原因是:以撒知道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所以他只是在被动地等待上帝来成就关于后裔的应许。
耐心等待应许的成就没有错,但是,在等待中,以撒没有主动与上帝亲密交流的经历。对于上帝的认知,除了被献为祭的经历和从父亲亚伯拉罕那里所听到的以外,以撒所知甚少。对于应许之子来说,这是不够的。
婚后19年,在缺乏(缺乏后裔)和盼望(盼望后裔)中,以撒终于来到上帝面前祈求。“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本章21节)上帝让他在缺乏和渴望中真实地经历到上帝的慈爱,让他认识到上帝是可信靠的,以此来坚固他的信心。
利百加怀孕后,“孩子们在她腹内彼此相争”(本章第22节)。“相争”的原文也有“碰撞”之意,这使利百加很难受,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在愁苦中,利百加向上帝祷告求问。利百加是一个敬虔的女子,由此可看到她对上帝的信赖。上帝回应利百加的祷告,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本章第23节)
上帝向利百加预言了她腹中胎儿的将来:利百加所怀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两兄弟将要发展成两个国度──上帝选民的属灵的国度、非选民的属世的国度;两兄弟将来要发展成两个民族(哥哥是以东人的祖先,弟弟是以色列人的祖先),弟弟将比哥哥强盛,哥哥要臣服于弟弟。
两兄弟还没有出生,但是上帝已预言了他们将来的人生之路,虽然都是从应许之子以撒而出、且是一母同胞,但蒙上帝拣选、将继承上帝与亚伯拉罕之约的却只有弟弟一人。
25-27节以简短的文字交待了以扫和雅各两兄弟从出生到成年的情况。“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30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
哥哥以扫身体上的两个特征──发红和有毛,都具有预表将来的意义:皮肤发红,预示将来以扫会因为一碗红色的汤而卖掉长子的名分;有毛,弟弟雅各利用这一点骗取了父亲给以扫的祝福。弟弟雅各出生时,抓住以扫的脚跟,预示着雅各将会与以扫争夺长子的名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圣经
神赶逐亚当夏娃,因为要避免一个永恒的灾劫,神永恒的训示,你可明了?
3:22-24 生活在伊甸园里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一样,尽善尽美。如果亚当夏娃顺服神,他们就能永远住在其中。但是因为悖逆神,他们不配住在园中,神就叫他们离开。假若他们继续生活在园中,吃了生命树的果子,就会永远活着;但他们在罪的状态中永远活着,就意味着永远要躲避神。其实,我们也像亚当夏娃一样犯了罪、与神隔绝;不过,我们不会永远与神分隔,神正为他的子民预备新天新地(参启e68a84e799bee5baa633622章)。
创世纪3:22耶和华说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这里是上帝在向人类表明他自己的心意,上帝告诉人,生命树的果子,只有没有犯罪的人可以吃,是让人选择生命;而当人拒绝听从上帝的话语,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时,人选择了犯罪。所以上帝不允许人再吃生命树的果子。上帝给人自由意志的徐州年则权,当人选择了离奇上帝 之后,就不能在选择吃生命树的果子了。这也表明了上帝对人类的爱,如果上帝允许犯罪之后的人继续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人就可以永远活着,那人岂不是永远活在了罪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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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段的解释:女人由男人而出,人类又是由女人而生,性别没有优劣;婚姻是神赋予两性的,具有意义的;婚姻之中夫妻之间不应该有隔阂。
《圣经》作者是摩西、马太、马可等,创作于约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1世纪,是犹太教、基督教的经典。创世纪第二章,23至25段原文: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大意:为每个角色都有其独特性,在性别上并没有孰优孰劣之分。神将婚姻赐给亚当和夏娃,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婚姻不是为了方便,也不是社会文化的产物,而是神所设立的;人要离开父母,并且公开自己与配偶的合法关系。
正如亚当与夏娃在犯罪以前对此也毫无尴尬一样。但犯罪以后,他们感到羞耻和尴尬,跟神有了隔阂。夫妇间应该没有隔膜,双方能够坦然地彼此敞开婚姻若缺少灵性上、感情上、理智上的结合,肉体上的亲密关系往往也会受到破坏。
扩展资料:
创世纪23至25段,上帝创立人类的两性婚姻。原本上帝看到亚当在伊甸园里生活、工作的亚当,觉得他一个人很孤独,就决定赐给他一个配偶来帮他一起工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37作。这只是一种普通的配对搭档关系,英文版《圣经》翻译为“helper”。
在这几段里,上帝只是想创造一个搭档,而不是配偶。于是上帝先是把动物和鸟带到亚当面前,亚当给他们都起了名字(说明亚当有相当的聪明智慧)。可是对于选择助手的对象,他一个也没有看中。看到亚当不愿意让任何动物作为他的助手,上帝就开始创造女人。
在23到25段知道,亚当用肋骨成就了夏娃,于是有了两性。“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与上帝造亚当时不同,是用亚当的肋骨。亚当看到上帝为他造的女人,欣喜非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圣经